對于托管機房電源的用戶要具有什么意識
發布時間 : 2018-12-25
1、用戶也應該非常明確:機房電源托管不是UPS托管,而是整個機房的電力環境系統。這一點是整個保障的基礎,也是機房電源托管的真正意義所在。否則用戶沒有必要采用機房電源托管,而可以采用:租賃、續保、維修等方式解決
2、用戶應該將服務商理解成為自己團隊的一個部分,而不是簡單的甲乙雙方的關系。應當將服務商以自己團隊的一個部門看待。這個部門的主要職責:保障機房電力安全。所以要求用戶對服務商既不能放任不管,也不能在具體工作中干預太多。
1)用戶不需要追求電源知識的全面掌握,否則,完全沒必要托管,只是找些供應商、維修商即可!以往的調 研發現,具有決定權的用戶由于自身專業的限制,往往不同程度的干預了服務商的技術實施。由于對專業的理解不同,會有不同方案,但通常用戶會堅持自己的意見。
2)用戶必須保持與服務商的溝通,一些機房規劃、安全的必要會議應當要求服務商參與。并由其提出相關的電力環境安全舉措以配合用戶負載需求的變化。這一點也應該是服務商的本質工作,也應該是其工作的重點。
3)服務商的篩選不應該是投標投出來的,而應該是像選人一樣,選出來的。
a)通過以往的調研發現:用戶自己論證電源安全保障方案,然后讓服務商投標,最終能滿足方案且價格有優勢的服務商中標,這種操作方式適用于項目型的合作,但不適用于這種托管方式。在管理行業、顧問行業、咨詢行業等這種專業化服務的市場中,定出“指標”進行“招標”的選擇服務商的做法也多不合適。
b)選擇服務商通常在前期工作規劃、參與過程中,根據服務商在這個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能力,通常作為選擇服務商的依據更加符合用戶的需要。
通過調研發現,在電源托管的服務市場的實踐中:歸納起來,具體有以下幾種需要改善的行為方式:
1、讓電工代表客戶主導電源托管的真個進程;
2、信息部門的主要領導不希望跟服務商直接溝通;
3、根據UPS的采購成本來比較托管服務費的支出是不是值得;
4、對服務商的關注:主要集中在UPS品牌型號、電池數量、等有形的物質上;
5、對服務商存在的失誤不能容忍;
6、既然托管了,我就什么也不管了出了事情你負責。